遭槍擊受傷後被控暴動 中五男生擬認暴動罪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0/08 16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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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今(8日)於區域法院再提訊。(資料圖片)

去年10.1國慶日各區發生衝突,18歲中五男生於荃灣被槍擊受傷,他與27歲博士生被控暴動罪及襲警等罪,案件今(8日)於區域法院再提訊。控方指將與辯方進一步商討控罪,如果達成共識,18歲被告應會認罪。案件押後至12月22日再訊,兩名被告續准保釋。

被告曾志健(18歲)及邱宏達(26歲),均報稱學生,兩人同被控1項暴動罪。控罪指,被告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、大河道北及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;曾另被控兩項襲警罪,控罪指他同日於鱟地坊一帶襲擊警員謝思明及警長曾家輝。

控方今天申請再押後案件,指將會與首被告代表進一步商討控罪,及討論案情細節,相信如果達成共識,首被告應該會認罪。

次被告代表大律師則指,今天才知悉首被告一方與控方將作商討,如果首被告一方與控方達成共識,次被告的答辯方向或會有變。

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22日再訊,兩名被告續准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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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